唐山市聚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天隆·上河观邸项目工程进行地基防水作业中,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擅自处置,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被罚款人民币60000元(运市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1-26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葫芦岛市嘉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甲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北京甲午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