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聚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天隆·上河观邸项目工程进行地基防水作业中,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擅自处置,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被罚款人民币60000元(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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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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