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嘉和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和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壁起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603执保117号
申请执行人***和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壁起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依据已发生效力的(2020)豫0603民初7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要求,已办理完结。现将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信息通知如下:
一、已冻结被执行人鹤壁起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详见冻结回执单),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日期:2020年7月8日。
现将上述情况通知给你庭,由你庭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申请续冻。
附:鹤壁起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