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万投置业有限公司与***、***等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赣0302执保865号 萍乡万投置业有限公司、***、萍乡市佳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萍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萍乡万投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萍乡市佳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萍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赣0302民初12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采取下列保全措施,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已解除对萍乡万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萍乡××开发区××路××号璞越里一期两套房产的查封。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