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茜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21执保664号 申请人:***茜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南桥路西5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MA3P98U66K。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振兴路6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417590Y。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赵长成,男,1970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申请人***茜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长成银行存款91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于2023年2月24日作出(2023)鲁0321财保581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长成银行存款91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高 崧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