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办理结果告知书
(2021)苏0391执139号
徐州三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三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自2021年1月19日立案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执行行为):
1、自动履行完毕。
本案标的:178663.59元
至今已经实际执行到位的(种类、价值):178663.59元
实际收取执行费:2580元
现本案以结案,结案方式:自动履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