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自动门窗有限公司、德惠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203执52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自动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惠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02民终16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2023年3月20日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按照判决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执行费717元由本院收取,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