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尚传媒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202执3936号
申请执行人:***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76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大连中尚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香沙街13号2**4层2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女,1953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中山区。
二被执行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辽宁维谐律师事务所律师。
***华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中尚传媒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1)辽0202民初10493号民事判决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3年4月12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受理后,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3)辽0202执3936号案件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行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