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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颐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20604号
原告北京德颐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1年12月3日,原告北京德颐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德颐天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张传京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 刘海渊
书 记 员 杨 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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