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瑞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瑞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吉林郭尔罗斯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721执261号
吉林省瑞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吉林郭尔罗斯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721民初3397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吉林省瑞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吉林郭尔罗斯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65274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