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洮南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881执1773号
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要求***给付房屋租金及4200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225元,其中,房屋租金42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部分。至此,洮南市明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881民初205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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