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晟和建设有限公司

浏阳市亚洲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华晟和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浏阳市人民法院
通 知
(2020)湘0181执保572号之一
湖南**和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浏阳市亚洲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浏阳市亚洲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所有的价值1797649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或冻结。本院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2020)湘0181民初2718号民事裁定书,现已依法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