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朗天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拓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朗天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92民初9843号
原告重庆拓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朗天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重庆拓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拓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拓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5元,由原告重庆拓坤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范 云 飞
法官助理 欧阳智鑫 书 记 员 侯 洁 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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