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191民再8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女,汉族,1949年11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女,汉族,1984年10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偃师市。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马联峰,男,汉族,1977年6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河南创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
法定代表人袁建平,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王利川,男,汉族,1987年2月4日出生,住河南省滑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住,住所地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以南、铁诺南路以东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调度中心综合楼1-2门面房**/div>
负责人张乐,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天津市河**进步道**及民生路******iv>
负责人巩建,该公司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马联峰因与被申请人王利川、河南创洁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9)豫0191民初281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0年6月20日作出(2020)豫0191民申77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马联峰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马联峰在本案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马联峰撤回再审请求,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审 判 长  李俊辉
人民陪审员  刘 伟
人民陪审员  甄广芳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