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7执1100号
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陕0117民初14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陕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512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双方为减少诉累,对双方债权债务进行核减后确定被执行人陕西嘉园置业有限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案款共计450766元。现该案款已全部兑付申请执行人陕西亿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7执1100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8月31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29-8691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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