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202执恢197号
广东省肇庆市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肇庆市汇腾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省肇庆市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市汇腾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肇庆市汇腾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广东省肇庆市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确认被执行人已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因此,本院作出的(2016)粤1202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组联系,联系人:李志鹏、吴梓维,联系电话:0758-275****,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编5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