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润利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润利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七星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黑0506执保4号
申请人:双鸭山市润利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黑龙江省晟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双鸭山市润利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七星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黑0506民初102-2号民事裁定,已解除保全完毕,现作结案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全部解除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