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522执118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东路208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58800109。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浙江湖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州路9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B7PJN6H。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湖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