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长大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豫1528民初128号
原告:西安长大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超凡,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然,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学彤,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洪杰,男,1973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息县。
原告西安长大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欠原告西安长大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641115.64元,定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付款200000元,余款441115.64元定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付完;
二、被告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必须按照上述约定期限按期还款,若未按期按全额支付第一笔款项,原告西安长大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债务全部全额申请强制执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欠款总金额的20%,既128223.128元)。
本案诉讼费用减半收取5747元,财产保全费4366.69元,共计10113.69元由被告河南耀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此款项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
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徐 斌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孙春雨
书 记 员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