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升龙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

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某某等保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102民初572号
原告: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联盟路春光金世纪小区内门面房**。
法定代表人:耿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蜀成,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
被告:河南升龙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
被告:张晓刚。
原告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升龙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张晓刚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6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与(2022)豫0102民初576号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故合并审理较为适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2)豫0102民初576号案件审理。
审判员  王斌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