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203执349号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执行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给付设备款287,344.00元,法院依据生效判决扣划了被执行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资金总计291,554.00元,已将其中287,344.0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费4,210.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