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广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公园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城西街道森南社区、城中街道新城实业公司2847平方米土地;没收在符合规划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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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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