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826民初1722号
申请人:***,男,1983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曹县。
被申请人:***,男,1974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都市花园15号楼独单元6层东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山东千祥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微山县鲁桥镇候楼办事处原计生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千祥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千祥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申请人***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及担保均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千祥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