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安居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811执保1288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济宁安居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任城区济鱼路与南外环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6745487344。
法定代表人:张栋良,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任城区都市花园15号楼独单元6层东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080891260F。
法定代表人:贾贤平,总经理。
被执行人:赵庆良,男,1983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曹县。
申请执行人济宁安居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庆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5月20号作出(2019)鲁0811执保1288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庆良名下银行账户查封的保全措施。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庆良名下银行账户查封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彦洁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  方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