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安居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811执保1288号之一
申请人:济宁安居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任城区济鱼路与南外环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6745487344。
法定代表人:张栋良,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任城区都市花园15号楼独单元6层东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080891260F。
法定代表人:贾贤平,总经理。
被申请人:赵庆良,男,1983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曹县。
申请人济宁安居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庆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5月20号作出(2019)鲁0811执保1288号民事裁定书,被申请人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济宁银行市北支行账号81×××20、工商银行济宁任城支行账号16×××13账户的冻结。
本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山东衍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济宁银行市北支行账号81×××20、工商银行济宁任城支行账号16×××13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彦洁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方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