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印江县木黄镇汇丰商砼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25执112号
申请执行人:印江县木黄镇汇丰商砼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吴红刚,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代贵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印江县木黄镇汇丰商砼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全部义务款,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