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黔0627执16号
申请执行人:沿***租赁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730886602XE,住所地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国人民银行沿河县支行1-6号门面。法定代表人:罗丽娜。
被执行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紫薇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沿***租赁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黔0627执16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2022)黔0627执16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贵州永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秦 光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冯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