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吉0193执保260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辽宁杭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20)吉0193财保13号,办案人为**龙。
保全案件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移送后,依法查封被保全人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账户1个实际冻结金额为4669.09元,查封期限一年,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止。
保全案件已保全完毕,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张 巍
书记员 许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