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1166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临漳县金凤大街北段西侧佳恒花园。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河北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津0112民初5805号民事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杨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