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青2521执540号
申请执行人:**1
被执行人:青海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邵某、王某
申请人**1与被执行人青海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邵某、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1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716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1。至此,申请执行人**1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521民初17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