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辽0191执1682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温工程有限公司,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高力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4583872184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大连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8887XQ。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2)辽0191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自愿撤回本案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91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