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睢宁县泰宁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324执210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睢宁县泰宁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45884595165,住所地、西渭河西500米。
法定代表人:王道玲,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45618367720,住所地睢宁县。
法定代表人:张永,该公司总经理。
睢宁县泰宁建材有限公司与江苏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苏0324民初280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需长期分批履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苏0324执21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胡海北
审判员  王共升
审判员  李 欢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夏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