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云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云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829民初3028号
原告:**,男,1984年9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嘉祥县。
被告:山东云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巨野县麒麟大道中段锦绣城中润大厦1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46894598815。
法定代表人:黄留芝,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山东云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7777元,减半收取计3888.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王一斌
人民陪审员  杨庆生
人民陪审员  张传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郏熔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