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优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1102执保18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5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桃城区。
被执行人**,男,1982年7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被执行人河北优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经济开发区路北新区,组织机构代码证:687031195。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女,196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被执行人***,男,1970年6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北优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7)冀1102民初96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冀1102执保1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