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雅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雅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虎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内0725民初93号 原告:呼伦贝尔市**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西侧广电3号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郭荔,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内蒙古律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呼伦贝尔市雅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华联小区8副3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虎旗*****。 负责人:***,局长。 原告呼伦贝尔市**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呼伦贝尔市雅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14日立案。原告呼伦贝尔市**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呼伦贝尔市**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