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天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鱼执字第484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天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院在执行济宁天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执行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