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宇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岳阳市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株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湘0611执545号
岳阳市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株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岳阳市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611民初392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株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21年8月24日达成和解协议,岳阳市建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提交收据及执行结案申请书证实株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全案标的150000元,株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缴纳执行费2150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