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002民初2368号 原告:**市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市***66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市灞陵路与许继大道交叉口七里店**社区15号楼。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森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市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丁 伟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程 明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刘 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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