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21执保2981号
申请人:山东万吉塑胶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5552157854。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市石墙镇***东凫峄路161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MA3TT7LU5N。
负责人:***。
被申请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楼西路19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165921828T。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山东万吉塑胶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2023)鲁0321财保2294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高 崧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