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惠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因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依据《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和《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编号014之规定被罚款5000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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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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