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顺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顺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16执143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顺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67597235J,住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楼****。
法定代表人:周全,总经理。
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8076809789M,住***紫,住***紫气大道西段**>
法定代表人:王建。
本院于2020年8月11日作出的(2020)豫16执保2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的荣公馆房产,现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解除S1号楼1单元301号、S2号楼1单元301号、S2号楼2单元304号、12号楼1单元501号、12号楼1单元901号、12号楼2单元608号、12号楼2单元808号、12号楼2单元908号、12号楼2单元1008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的荣公馆房产S1号楼1单元301号、S2号楼1单元301号、S2号楼2单元304号、12号楼1单元501号、12号楼1单元901号、12号楼2单元608号、12号楼2单元808号、12号楼2单元908号、12号楼2单元1008号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汤 波
审判员 刘 弋
审判员 李四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