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亨宇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临沂市亨宇房屋拆除有限公司与公丕杰、***委托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临兰执字第888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亨宇房屋拆除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西段*家红埠寺12巷1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亨宇房屋拆除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临兰商初字第25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车牌号为鲁Q×××××奥迪轿车及鲁Q×××××福克斯轿车各一辆,现查明上述两车辆本案均为首封,无其他查封,未设定抵押,且均已被本院依法扣押,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上述两车辆以清偿部分欠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及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车牌号为鲁Q×××××奥迪轿车及鲁Q×××××福克斯轿车各一辆。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进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