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田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田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与新民市自然资源局(新民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执1496号
沈阳田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新民市自然资源局(新民市林业和草原局)(被执行人):
沈阳田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与新民市自然资源局(新民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952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29521.00元。至此,沈阳田园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TDH11EAJ_YAXX@AH(原审情况案号)TDH13EAJ_YAXX@JAFS(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刘立民
书记员 :丁志国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