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归园田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贵州归园田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印*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黔0625执543号
申请执行人:任光强,男,1970年1月15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印*自治县板溪镇大坪村桂茂组。
被执行人:贵州归园田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任光强与贵州归园田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款,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印*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黔0625民初14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代先勇
审判员周*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