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元辉、湖北广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鄂0203执19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3年10月1日出生,住湖北省阳新县。
被执行人湖北广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环湖路18号。
本院在执行***与湖北广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黄劳人***(2019)第593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邱梅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高峻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