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云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吴有庚、包小文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81执保3号
申请人:吴有庚
被申请人:包小文、欧资武、湖南云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吴有庚申请包小文、欧资武、湖南云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相当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