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坤昊塑钢型材有限公司

某某与吉林省坤昊塑钢型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0122执恢297号
于海楼、吉林省坤昊塑钢型材有限公司:
于海楼与吉林省坤昊塑钢型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7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73元。本院已于2018年12月4日将该款项转付给予海楼。至此,于海楼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2017)吉01民终63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