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苏05民终101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苏州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顺达商业广场1幢186室。
法定代表人:张甲彬,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晓强,江苏东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苏州禾臻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十全街146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红,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春,南京知识(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苏州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苏州禾臻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8)苏0505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和***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禾臻公司退还和***公司120445.59元(按市立医院东区工程标准计算,工程总价575300.31元,扣除已支付的479420元,扣除质量问题部分的维修费216325.9元,禾臻公司尚欠和***公司120445.59元);3.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禾臻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庭审中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了促成调解表示,如果能调解,在确定禾臻公司实际工程量的情况下,愿意按照禾臻公司的报价进行结算。和***公司认同报价附了两个条件:一是调解结案,二是双方共同确定禾臻公司的实际工程量,现在两个条件均没有达到,不能认定和***公司认同禾臻公司的报价。因此,还是应该按照市立医院东区工程结算标准对案涉工程进行结算。二、禾臻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双方之间的合同无效,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结算标准应该参考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在禾臻公司的报价明显高于交易习惯,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和***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认同该报价。三、禾臻公司的材料费用均是和***公司支付的,有转账记录为证,一审中和***公司对此也有所主张,该部分费用应该予以扣除,而一审判决对此并未理涉。四、禾臻公司并未完成涉案四个工程的全部工作,一审中和***公司通过申请证人对此已有所证明。而且从和***公司提供的购买材料记录来看,禾臻公司无法凭借所购买的材料完成所有工程。一审判决对该工程量部分的关键事实认定错误。五、禾臻公司没有履行后期的质保义务,和***公司替禾臻公司履行了质保义务,支付了狮山科技馆163370.5元的维修费、清华研究院52955.4元的维修费,共计216325.9元,应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六、即便案涉四个工程的工程总量都算在禾臻公司名下,和***公司支付给其他工程队以完成案涉工程的费用,也应该从总的工程款中扣除。一审中和***公司已提交相关证据,但一审判决并未理涉。
被上诉人禾臻公司辩称:一、一审判决确定的工程单价和工程量,并非都是禾臻公司主张的金额。一审判决未认可禾臻公司主张的通过司法鉴定确定铜管单价,而是采纳了和***公司主张的比照案外工程(市立医院项目)的铜管单价。对于其他材料单价的确认,也并非都是以禾臻公司主张的为准,且对于存在异议的单价及工程量,双方在一审中共同确认由法官进行询价,以询价结果为准。一审中和***公司从未申明对工程单价或工程量的认可是以双方调解为前提,这一事实无论是庭审笔录,还是和***公司的书面答复均可以证实。二、和***公司所称的“材料费用均是和***公司支付”,不但与事实不符,也有违禁止反言的诚信原则。一审庭审中和***公司确认禾臻公司施工部分所有的辅材都是禾臻公司提供的。一审中禾臻公司主张按江苏省行业标准计算工程总价,和***公司不同意,先称案涉工程以“同工同种”方式计价,后又改称为“包工包料”的固定总价。以上事实可以证明,工程材料均为禾臻公司提供,当然也是由禾臻公司购买。三、一审证据已充分证明案涉工程全部由禾臻公司自己施工或委托施工。一审中仅有证人汪某出庭作证其参与了狮山科技馆的空调安装项目,别无其他证据,但汪某的证言充满矛盾不足为信。因和***公司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在征得其同意后禾臻公司与案外人签订合同,对案涉工程中的华山幼儿园项目委托案外人进行空调安装,和***公司垫付的安装费也已在总费用中扣除。四、禾臻公司已履行质保义务,和***公司提交的维修清单为虚假证据。本案诉讼发生前,和***公司从未提及过曾安排他人对案涉工程进行过维修,这也不符合装饰装修行业的一般规则。综上,请求依法驳回和***公司的上诉请求。
原审原告禾臻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和***公司向禾臻公司支付工程款777377.46元;2.判令诉讼费由和***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狮山科技馆、清华研究院、枫汇众创空间(即盛运大厦)和通安镇华山幼儿园四个工程项目中的暖通项目均系和***公司自工程总承包人处分包而来,和***公司又将其分包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分包给了禾臻公司,但禾臻公司、和***公司未签订书面分包协议。
禾臻公司分包了上述工程之后,将清华研究院项目的施工转包给了案外人苏州裕华富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对通安镇华山幼儿园施工过程中,禾臻公司又叫了案外人孙家飞参与施工。
上述项目施工结束后,禾臻公司、和***公司就工程价款结算无法达成一致,在有关机构的协调下,双方于2018年2月13日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一、因狮山科技馆、清华研究院、枫汇众创空间、通安华山幼儿园等室内装修工程年底工程量未结算,乙方(指禾臻公司)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需向甲方(指和***公司)暂借人民币陆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的部分工资(待双方在2018年3月经第三方审计结算后结清工人工资)。二、甲、乙双方于2018年3月份进行结算,如甲、乙双方结算无法达成一致,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结算,审计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三、按第三方审计结算的金额进行多退少补。四、乙方承诺收到上述陆万元后不再到街道等政府部门投诉。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信访局”。协议签订当天,和***公司向禾臻公司支付6万元。
上述协议签订后,和***公司工作人员曾就狮山科技馆、清华研究院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禾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小红微信进行沟通,要求禾臻公司解决,且在2018年3月14日向禾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小红发微信要求其带好相关资料到和***公司处对账,尽早解决问题,未果。
一审另查明,关于上述四个项目,双方庭审中一致确认和***公司已经支付禾臻公司工程款318500元。另,和***公司根据双方在2018年2月13日签署的《协议书》向禾臻公司出借的6万元,双方庭审中一致确认如果法院认定和***公司还需向禾臻公司支付工程款,该6万元直接折抵工程款项。
一审再查明,禾臻公司(承包方)、和***公司(发包方)曾就市立医院东区空调安装工程签订《承包空调安装协议》,该协议约定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协议附件中载明了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择要摘录如下:VRV-32P、48P等空调器800元/台(组),规格6.4的铜管(含管道保温)9元/米,规格9.5的铜管(含管道保温)15元/米,规格12.7的铜管(含管道保温)19元/米,规格15.9的铜管(含管道保温)24元/米,规格19.1的铜管(含管道保温)29元/米,规格22.2的铜管(含管道保温)37元/米,规格28.6的铜管(含管道保温)55元/米,规格31.8的铜管(含管道保温)60元/米,规格38.1的铜管(含管道保温)67元/米,镀锌钢管(1、介质:冷凝水管,B级橡塑保温,厚度均为20mm;2、规格、压力等级DN25;3、链接形式:丝扣连接)23元/m,配管(空调控制线路配管)5元/米,配线(空调控制线路配线)2元/米。上述计价表中列明的相关项目的单价未显示需要另行计算安装及其他费用,计价表合计工程总价为491169元,双方按照工程固定总价43万元的价格签订了安装协议。
一审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市立医院东区空调安装项目价格的组成为空调主机的安装价格加上辅材的价格,构成固定总价,没有另行计算人工费。
一审诉讼中,双方各自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其自行计算的工程量明细,结合双方各自在庭审中的陈述意见及提交的工程量计算明细,一审法院归纳如下:
一、禾臻公司提交的工程量计算明细如下:
1、狮山科技馆项目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安装及其它费
综合价
总价
铜管
6.35
米
180
7.8
8.2
16
2880
9.5
米
1300
12
8.65
20.65
26845
12.7
米
360
20
9.5
29.5
10620
15.9
米
1200
29.8
10
39.8
47760
19.1
米
280
35
11
46
12880
22.2
米
120
42.31
13.6
55.91
6709.2
25.4
米
140
44
13
57
7980
28.6
米
620
56.85
17.24
74.09
45935.8
铜管保温
6.4
米
120
1.27
1.95
3.22
386.4
9.5
米
900
1.5
2
3.5
3150
12.7
米
240
1.6
2.2
3.8
912
15.9
米
950
2.2
2.4
4.6
4370
19.1
米
280
3.5
2.5
6
1680
22.2
米
120
4.04
3.43
7.47
896.4
25.4
米
140
3.8
2.5
6.3
882
28.6
米
560
4.63
4.7
9.33
5224.8
二、排水管道及安装
冷凝水upvc保温配件
25
米
600
3.36
7
10.36
6216
32
米
400
4.5
8
12.5
5000
保温
米
1000
2.19
3.57
5.76
5760
三、风管制作安装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6
平方
2079
38
56
94
195426
保温B1级
25mm
平方
2079
35.66
13.35
49.01
101891.79
外机安装
台
22
700
15400
内机安装
台
138
500
500
69000
信号线
米
2100
2.88
2.3
4.18
8778
线管
20
米
2100
1.9
2
3.9
8190
分支器
只
115
75
20
95
10925
风口
平方
63
254.94
133.54
388.48
24474.24
合计
630172.63
2、盛运大厦项目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安装及其它费
综合价
总价
铜管
6.35
米
32
7.8
8.2
16
512
9.5
米
163
12
8.65
20.65
3365.95
12.7
米
68
20
9.5
29.5
2006
15.9
米
105
29.8
10
39.8
4179
19.1
米
55
35
11
46
2530
25.4
米
38
42.31
13.6
55.91
2124.58
铜管保温
6.4
米
32
1.27
1.95
3.22
103.04
9.5
米
163
1.5
2
3.5
570.5
12.7
米
68
1.6
2.2
3.8
258.4
15.9
米
105
2.2
2.4
4.6
483
19.1
米
55
3.5
2.5
6
330
25.4
米
38
4.04
3.43
7.47
283.86
二、排水管道及安装
冷凝水upvc
25
米
80
3.36
7
10.36
560
32
米
120
4.5
8
12.5
1500
保温
米
200
2.19
3.57
5.76
1152
三、风管制作安装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6
平方
210
38
56
94
19740
保温 B1级
20mm
平方
210
28.52
13.35
41.87
8792.7
外机安装
台
7
700
4900
内机安装
台
27
500
500
13500
信号线
米
400
2.88
2.3
4.18
1672
线管
20
米
400
1.9
2
3.9
1560
风口
平方
35
254.9
133.54
388.48
13596.8
合计
83719.83
3、清华研究院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安装及其它费
综合价
总价
铜管
6.35
米
185
7.8
8.2
16
2960
9.5
米
680
12
8.65
20.65
14042
12.7
米
240
20
9.5
29.5
7080
15.9
米
590
29.8
10
39.8
23482
19.1
米
195
35
11
46
8970
22.2
米
94
42.31
13.6
55.91
5255.54
28.6
米
127
56.8
17.24
74.09
9409.43
31.8
米
104
70.8
18.94
89.74
9332.96
铜管保温
6.4
米
185
1.27
1.95
3.22
595.7
9.5
米
680
1.5
2
3.5
2380
12.7
米
240
1.6
2.2
3.8
912
15.9
米
590
2.2
2.4
4.6
2714
19.1
米
195
3.5
2.5
6
1170
22.2
米
94
4.04
3.43
7.47
702.18
28.6
米
127
3.8
2.5
6.3
800.1
31.8
米
104
4.93
5.21
10.14
1054.56
二、排水管道及安装
冷凝水upvc
25
米
240
3.36
7
10.36
1680
32
米
180
4.5
8
12.5
2250
保温
米
420
2.19
3.57
5.76
2419.2
三、风管制作安装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6
平方
170
38
56
94
15980
保温 B1级
20mm
平方
170
28.52
13.35
41.87
7117.9
外机安装
台
15
700
10500
内机安装
台
84
500
500
42000
信号线
米
1800
2.88
2.3
4.18
7524
线管
20
米
700
1.9
2
3.9
2370
风口
平方
35
133
330
463
16205
合计
199267
4、华山幼儿园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安装及其它费
综合价
铜管
6.35
米
145
7.8
8.2
16
9.5
米
980
12
8.65
20.65
12.7
米
145
20
9.5
29.5
15.9
米
87
29.8
10
39.8
19.1
米
920
35
11
46
22.2
米
16
42.31
13.6
55.91
25.4
米
20
44
13
57
28.6
米
8
56.85
17.24
74.09
31.8
米
8
70
18.94
89.74
38.1
米
38
99.22
22.22
121.44
铜管保温
6.4
米
145
1.27
1.95
3.22
9.5
米
980
1.5
2
3.5
12.7
米
145
1.6
2.2
3.8
15.9
米
87
2.2
2.4
4.6
19.1
米
920
3.5
2.5
6
22.2
米
16
4.04
3.43
7.47
25.4
米
20
4.34
3.8
8.14
28.6
米
8
4.63
4.7
9.33
31.8
米
8
8.43
6.36
14.79
38.1
米
38
3.8
2.5
6.3
冷凝水upvc保温配件
25
米
510
3.36
7
10.36
32
米
76
4.5
8
12.5
保温
米
586
三、配电及机器安装费用
柜机
83
300
挂机
14
150
外机安装
台
1
700
内机安装
台
8
500
500
信号线
米
100
2.88
2.3
4.18
线管
20
米
100
1.9
2
3.9
二、和***公司提交的工程量计算明细如下:
狮山科技馆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总价
铜管
6.4
米
124.4
6.9
858.36
9.5
米
836
10.7
8945.20
12.7
米
300
14.6
4380.00
15.9
米
914
18.6
17000.40
19.1
米
224.8
22.5
5058.00
22.2
米
150.4
32.6
4903.04
25.4
米
88.2
37.5
3307.50
28.6
米
557.5
42.4
23638.00
铜管保温
6.4
米
124.4
1.1
136.84
9.5
米
836
1.3
1086.80
12.7
米
300
1.5
450.00
15.9
米
914
1.7
1553.80
19.1
米
224.8
1.8
404.64
22.2
米
150.4
3.7
556.48
25.4
米
88.2
4
352.80
28.6
米
557.5
4.2
2341.50
冷凝水upvc
25
米
512
1.8
921.60
32
米
330
2.4
792.00
保温
米
842
1.1
926.20
镀锌铁皮制作
0.5
平方
1014
26
26364.00
0.6
平方
978
29.5
28851.00
0.75
平方
20
33
660.00
保温 B1级
25mm
平方
2012
45
90540.00
铁皮人工
平方
2012
30
60360.00
外机安装
台
22
0.00
内机安装
台
138
500
69000.00
信号线
米
1852
1.22
2259.44
线管
米
1852
1
1852.00
风口
平方
25
165
4125.00
分支器
只
116
26
3016.00
总价
364640.60
清华研究院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总价
铜管
6.4
米
142.3
6.9
981.87
9.5
米
540.4
10.7
5782.28
12.7
米
208.14
14.6
3038.84
15.9
米
414.88
18.6
7716.77
19.1
米
195
22.5
4387.50
22.2
米
59.19
32.6
1929.59
28.6
米
134.27
42.4
5693.05
31.8
米
83.55
61
5096.55
铜管保温
6.4
米
142.3
1.1
156.53
9.5
米
540.4
1.3
702.52
12.7
米
208.14
1.5
312.21
15.9
米
414.88
1.7
705.30
19.1
米
195
1.8
351.00
22.2
米
59.19
3.7
219.00
28.6
米
134.27
4.2
563.93
31.8
米
83.55
4.93
411.90
二、排水管道及安装
冷凝水upvc
25
米
200
1.8
360.00
32
米
120
2.4
288.00
保温
米
320
1.1
352.00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75
平方
170
33
5610.00
保温 B1级
25mm
平方
170
45
7650.00
铁皮安装人工
平方
170
30
5100.00
分支器
只
89
26
2314.00
内机安装
台
95
500
47500.00
信号线
米
1188
1.22
1449.36
线管
米
1188
1
1188.00
风口
平方
24
165
3960.00
总价
113820.21
盛运大厦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总价
铜管
6.4
米
28.4
6.9
195.96
9.5
米
142.2
10.7
1521.54
12.7
米
55.4
14.6
808.84
15.9
米
106.4
18.6
1979.04
19.1
米
35.8
22.5
805.50
25.4
米
27
37.5
1012.50
铜管保温
6.4
米
28.4
1.1
31.24
9.5
米
142.2
1.3
184.86
12.7
米
55.4
1.5
83.10
15.9
米
106.4
1.7
180.88
19.1
米
35.8
1.8
64.44
25.4
米
27
4
108.00
二、排水管道及安装
冷凝水upvc
25
米
45
1.8
81.00
32
米
100
2.4
240.00
保温
米
145
1.1
159.50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5
平方
69
26
1794.00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6
平方
120
29.5
3540.00
镀锌铁皮制作安装
0.75
平方
16
33
528.00
保温 B1级
25mm
平方
210
45
9450.00
铁皮人工
平方
210
30
6300.00
外机安装
台
7
0.00
内机安装
台
27
500
13500.00
信号线
米
300
1.22
366.00
线管
米
300
1
300.00
风口
平方
12
165
1980.00
总价
45214.40
华山幼儿园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料价格
总价
铜管
6.4
米
0
6.9
0.00
9.5
米
367.1
10.7
3927.97
12.7
米
18.3
14.6
267.18
15.9
米
55.6
18.6
1034.16
19.1
米
315.7
22.5
7103.25
22.2
米
11.5
32.6
374.90
25.4
米
0
37.5
0.00
28.6
米
18.3
42.4
775.92
31.8
米
83.55
61
5096.55
38.1
米
0
84.1
0.00
铜管保温
6.4
米
0
1.1
0.00
9.5
米
367.1
1.3
477.23
12.7
米
18.3
1.5
27.45
15.9
米
55.6
1.7
94.52
19.1
米
315.7
1.8
568.26
22.2
米
11.5
3.7
42.55
25.4
米
0
4
0.00
28.6
米
18.3
4.2
76.86
31.8
米
83.55
4.93
411.90
38.1
米
0
0
0.00
二、排水管道及安装
冷凝水upvc
25
米
100
1.8
180.00
32
米
60
2.4
144.00
保温
米
160
1.1
176.00
三、配电及机器安装费用
柜机
台
83
300
24900.00
挂机
台
14
120
1680.00
外机安装
台
1
0.00
内机安装
台
8
500
4000.00
信号线
米
120
1.22
146.40
线管
20
米
120
1
120.00
总价
51625.10
一审庭审中,和***公司陈述:同意按照禾臻公司提交的上述工程量计算明细中材料的型号、材料价格计算工程量,内机按照500元、外机按照700元的价格计算,但对于禾臻公司主张的安装及其他费用等栏目均不予认可;关于华山幼儿园的项目,同意按照禾臻公司统计的数量计算;盛运大厦项目镀锌铁皮制作安装按照禾臻公司统计的210平方米计算数量。
一审庭审中,禾臻公司陈述:狮山科技馆和盛运大厦暖通工程项目同意按照和***公司统计的材料、设备数值进行计算;清华研究院暖通工程项目同意按照和***公司统计的材料、设备数值进行计算,但应增加15台的外机安装项目。
一审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清华研究院暖通工程项目的内、外机空调安装的施工量按照5万元计算,分支器总价款为4533.5元;华山幼儿园挂机按照135元/台计算,冷凝水UPVC保温材料价格为2.19元/米;禾臻公司制作的清单中关于6.35规格的铜管就是和***公司所列清单中6.4规格的铜管。
一审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和***公司提交工程量计算明细中的镀锌铁皮制作和铁皮人工项目对应了禾臻公司提交的工程量计算明细中的镀锌铁皮制作安装项目,但双方对该项目的价格产生争议,并一致同意法院向两家机构进行询价,以两家机构答复意见的平均值作为镀锌铁皮制作安装的价格,确定价格的基准点为2017年6月,镀锌铁皮的型号全部按照0.6毫米的规格处理。后一审法院依法向江苏海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江苏金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询价,前者的答复意见为81元/平方米(材料费约为30元/平方米,人工费等其他费用约为51元/平方米),后者的答复意见为85元/平方米(材料费30元/平方米,人工费等其他费用55元/平方米),双方对上述答复意见均表示无异议。
一审诉讼中,和***公司申请汪某、马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审法院予以准许。汪某陈述:我也参与了狮山科技馆的空调安装项目,张甲彬说项目来不及做,让我帮着一起做,我从2017年5月份一直做到最后;狮山科技馆安装的是VRV中央空调,我们行业中是按照内机台数来算安装人工费,材料有清单的,形成固定总价,狮山科技馆项目我和张甲彬就是根据实际完成的量和涉及的材料按照上述方式结算的,不另行计算劳务费;在狮山科技馆和我同时施工的还有李小红班组,和我做的事情差不多。马某陈述:市立医院VRV空调安装项目前期是禾臻公司做的,后期是我做的,除了增项外,我和张总的结算方式是固定总价,包工包料;辅材由我提供,包括铜管、保温、丝杆、信号线等,辅材的采购价加上空调内机安装的价格构成了总价;辅材及其他项目的报价均包含了部分安装费用。禾臻公司对证人汪某的陈述不予认可,对证人马某的陈述予以认可;和***公司对证人汪某和马某的陈述均予认可。
一审庭审中,禾臻公司陈述:1.禾臻公司没有从事暖通项目安装的施工资质证书。2.双方就结算方式并无约定,禾臻公司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按照江苏省行业定额标准计算的工程款。
一审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涉案的四个项目,禾臻公司施工部分现已全部投入使用;市立医院东区的空调安装项目禾臻公司是2016年10月进场施工的,通安镇华山幼儿园禾臻公司是2017年下半年进场施工的,狮山科技馆禾臻公司是2017年4月份进场施工的,清华研究院禾臻公司是2017年上半年进场施工的,枫汇众创空间(盛运大厦)是2017年上半年进场施工的。
以上事实,有协议书、图纸、报价单、邮件截图及附件、收据、结算单、转账凭证、维修清单、照片、微信聊天记录、工作量确认单、施工技术文件、会议纪要、工程量明细清单、询价答复/回复函、证人汪某和马某的证言笔录,以及一审法院听证笔录、庭审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
一审法院认为,和***公司将其自总包人处分包的暖通工程再次分包给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禾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本案中禾臻公司分包的工程已经投入使用,故应视为合格,因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故在此情况下禾臻公司有权要求和***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
本案中双方争议焦点为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对此一审法院认为:禾臻公司对其所主张的价款结算方式未能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实,故一审法院对其单方陈述碍难认定;而本案所涉的四个项目和市立医院东区项目发生时间接近,在双方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从公平的角度来讲,市立医院东区的价款结算方式可视为双方的交易习惯,按照该项目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对本案所涉的四个项目进行结算应为合理;且市立医院东区的相关施工项目的价格在认定本案所涉项目的价款时具有可参照性,而禾臻公司自己关于涉案四个工程所制作的清单显示的相同项目的价格基本上也都是一致的,也反映了价格参照适用的合理性。从庭审查明的事实来看,禾臻公司自和***公司处分包的法信超链:国家法律1篇地方法规2篇案例29篇裁判63900篇期刊17篇×市立医院东区空调安装项目报价中未显示另行包含安装等费用,而接手禾臻公马某项目施工的证人马俊杰陈述的和和***公司之间的结算方为辅材的采购价加上空调内机安装的价格构成了总价,辅材及其他项目的报价均包含了部分安马某,而禾臻公司对马俊杰的陈述也予以认可,从常理来看,和***公司不大可能在同一工程中就同一项目按照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外分包工程。比较禾臻公司在市立医院东区工程中关于相关施工项目特别是铜管及铜管保温项目的报价可以看出,禾臻公司关于本案所涉的四个工程的价款计算方式单单是材料价格本身基本都已超出了其在市立医院东区工程中的报价,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禾臻公司要求另行计算安装及其他费用,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现和***公司自愿同意按照禾臻公司所主张的相关材料的价格来结算工程款,于法有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基于上述分析,结合本案所查明的事实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意见,经计算,狮山科技馆项目工程总价款为454378.5元,清华研究院项目工程总价款为135348.35元,盛运大厦项目工程总价款为56639.23元,华山幼儿园项目工程款总价款为97930.53元,以上总计744296.61元。因和***公司就涉案四个工程已经支付禾臻公司工程款总计318500元,故和***公司尚应支付禾臻公司工程款425796.61元,禾臻公司向和***公司的借款6万元抵扣工程款之后,和***公司尚应支付禾臻公司工程款365796.61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苏州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州禾臻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65796.61元。案件受理费11574元,由苏州禾臻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6128元,由苏州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446元。
二审中,和***公司提交了一份2017年5月27日其向苏州市华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支付1万元的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对此,禾臻公司质证认为,该份证据不是新证据,一审中和***公司已经提交,且经过质证,该份证据与其他证据(如:与苏州市锦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回执),在一审判决中均有确认。
二审中,和***公司又提交一份苏州市锦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内容为:苏州市锦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空调设备配件及辅料的批发销售业务。由于我公司产品质量优质,与多数的空调安装单位存在长期独家供货的关系,其中也包括苏州禾臻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苏州禾臻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臻公司)与苏州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公司)之间的相关辅料也是在我公司购买,购买形式为和***公司受禾臻公司指示,将相应款项打至我公司账户,再由禾臻公司取货,禾臻公司取货时,我公司还会与和***公司再次确认,确认后才会发货。自2017年起,和***公司受禾臻公司指示,向我公司支付材料款11次共计18.85万元,分别为2017年3月7日3万元、3月27日4万元、4月12日4万元、5月26日2万元、5月31日1.5万元、7月5日0.5万元、7月21日0.25万元、8月1日1.5万元、8月9日0.5万元、8月25日1万元、9月6日0.6万元,其中5月26日2万元、5月31日1.5万元。对此,禾臻公司质证认为:一、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1.该情况说明没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经办人签字,也没有出具日期,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2.该证据内容不真实,内容中提到“自2017年起,和***公司受禾臻公司指示,向我公司支付材料款11次共计18.85万元”,其所述不符合事实。二、就苏州市锦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向案涉项目提供材料且由和***公司付款一事,禾臻公司与和***公司已在一审中进行了对账,详见2019年4月29日听证笔录第四页内容。和***公司就案涉项目向包括苏州市锦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的材料款等,在一审中均予以考虑且已在应付禾臻公司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本院二审认定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二审查明,2019年4月29日一审法院组织听证时,和***公司提交银行回单、银行流水,证明和***公司四个项目共直接支付禾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小红和接受禾臻公司指令向禾臻公司指定的辅材的供应商付款共计324500元(包括向李二帅和孙家飞支付23500元)。禾臻公司质证认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其中2018年2月7日支付给王辉的6000元不予认可,与本案无关,其他的都认可。禾臻公司认为王辉施工的项目不在其施工范围内,和***公司对此予以确认。后双方一致确认就涉案四个项目,和***公司总计支付禾臻公司318500元。
2019年7月15日一审法院组织听证时,审判人员询问和***公司:对禾臻公司在诉讼中提交的表格中载明的型号、材料价格两项是否认可?和***公司回答:为了减少纠纷,虽然我方认为禾臻公司的报价有些项目还是偏高,但是我方都认可。对禾臻公司提交的工程量清单表格中载明的数量,需要庭后重新计算,暂不发表意见。对安装及其他费用项目,综合价、总价都不认可。
2019年4月29日一审法院听证笔录中,审判人员询问:涉案四个项目,禾臻公司施工的部分,所有的辅材都是禾臻公司提供的?禾臻公司与和***公司均表示确认。2019年9月17日一审法院组织听证时,审判人员询问:对于禾臻公司分包的和***公司四个项目,禾臻公司的承包范围是否都是人工和所有的辅材?禾臻公司回答:所有辅材都是我们提供。在行业中铜管一般都认为是主材,也是由我们提供。安装劳务也是我们提供的。和***公司回答:禾臻公司陈述的范围属实,需要说明的是禾臻公司在购买材料时都是我方代他向材料商支付的款项,这些款项都应视为我方已经支付禾臻公司的款项。
以上事实,由一审法院听证笔录予以证明。
本院认为,和***公司将自总包人处分包的暖通工程再次分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禾臻公司,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之间的分包合同应为无效。但禾臻公司分包的工程已投入使用,应视为经竣工验收合格,故禾臻公司有权要求和***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关于和***公司主张其并不认可禾臻公司报价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和***公司在一审法院听证时表示认可禾臻公司提交的表格中载明的材料价格,也未表示其认可要以调解和双方确认实际工程量为前提,一审法院听证时已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听证中所陈述的意见与庭审中的意见效力一样,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变更,故和***公司在听证中作出的权利处分的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审法院根据禾臻公司提交的表格中载明的材料价格计算相应的工程价款,并无不当。关于和***公司主张材料费用均是其支付,该部分费用应予扣除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一审法院组织听证时,禾臻公司陈述所有辅材、主材、安装劳务都是其提供的,和***公司对此予以认可,只是提出其代禾臻公司向材料商支付的款项应视为已付款;和***公司举证付款凭证后,双方确认本案四个项目和***公司总计支付禾臻公司318500元,其中已包含和***公司向禾臻公司指定的辅材供应商支付的款项。关于二审中和***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和***公司未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予以印证,且和***公司与禾臻公司之间除本案四个项目之外还有其他项目,即使该情况说明属实,也不足以否定一审中和***公司的举证和自认。关于和***公司主张禾臻公司没有履行后期的质保义务,其代为支付的维修费应予扣除的上诉意见,本院认为,和***公司主张的维修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难以确定,故其要求在本案中扣除维修费,本院碍难支持。
综上,和***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787元,由上诉人苏州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祁 锋
审判员 赵 东
审判员 周 红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 张颖彤
法律文书履行提示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将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将面临以下执行风险:
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并有权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搜查。
二、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四、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实际控制人予以罚款、拘留。
五、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七、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者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向征信机构通报,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有权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有权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八、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