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帝能源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青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681执284号之一
申请人***,男,1986年07月15日出生,汉族,住邹平市。
被执行人山东青帝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邹平市明集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5533696924。
本院在执行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681民初351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青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2月16日申请撤回本案本次执行。本院认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1681执2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石孝忠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张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