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18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11月10日出生,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公民身份号码:520221197411××××。
被执行人:贵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109895643X6。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执行***与贵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2民终306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款项363638元、交纳执行费5355元。
执行中,被执行人自愿将案款及执行费交至本院执行账户。
至此,本案以自动履行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