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0502执保107号江苏通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江苏通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502执保107号
江苏通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3)甘0502执保107号江苏通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3)甘0502民初1951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网络资金账户及银行账户共计10个,冻结金额合计5777.05元;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305号蓝色天际6栋1**12层2室房屋一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